今天看到這則新聞「小六女童傳紙條,老師辱:花蝴蝶」,直傻了眼,除了感嘆這位老師的教育失敗(受教及施教都失敗),也讓我想起自己小學六年級的回憶。我和新聞中的小女孩境遇差不多,會彈鋼琴但是不會跳舞,功課大概在前十名,算是不錯但還沒遭人嫉妒,而且,我大概也是被老師歸類為「花蝴蝶」的一員。

小學五六年的的導師是一位不怎麼樣的人,她在學校閒來無事就會聽股票,在外不僅開補習班收自班學生賺錢,段考時還會洩題給補習的人知道。印象中,她對有補習的同學似乎特別照顧,對其他沒補習的也沒壞到哪裡去,就是不理不睬。我那時沒補習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才飛來橫禍。

那時候我是所謂的「男人婆」,在班上人緣還算不錯,但和男同學處得更好,時常打打鬧鬧,也會一起出去玩,班上大概一半的人有補習,而我比較要好的朋友幾乎都屬於那一半。

我記得小學的課桌椅是木製的雙人座,有連在一起也有單人一張,通常會兩張單人併在一起,男女會同坐,座位則由抽籤決定。有一次抽籤,碰巧班上一群死黨都坐在一起,三五成群、有男有女,後果可想而知,就是三五好友常聚在一起聊天,下課用嘴聊,上課傳紙條。

平日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。我傳了六年的小紙條,沒想到也有陰溝翻船的一天。有一次上課,我們一群人傳紙條傳得正起勁,紙條到了我手上,被老師逮個正著!我不記得她到底罵了什麼,我只記得她的懲罰方式真的傷了我幼小的心靈。

她的處罰方式說來很簡單,卻很細緻,就是換座位,別以為我是被換到和其他不熟的人一起坐,恰好相反,我是被調到最後一排,一個人坐,隔日生效。

不論從社會學、心理學或教育的觀點來看,都知道我有多受傷。我還記得隔天換座位時,好朋友們惋惜、驚恐的眼神,其他同學們的睥睨及耳語,我覺得窘迫羞辱,抬不起頭。

好在我的精神十分強健,沒多久就抬起頭來重新做人。我開始逆向思考,一個人坐的好處也不少,例如離垃圾桶很近,丟垃圾轉身一個拋物線就解決;坐單人座自由度比較高,不用在意越過中間那條線,侵犯到別人的領地,也不會被隔壁鄰居的不良習慣惹毛。

在教室這個小社會,老師扮演司法官的的角色,賞善罰惡(?),地位舉足輕重。我是受體罰、打手心長大的小孩,老師雖然會用藤條,但懲罰自有一套標準,不會太亂來。自從台灣明訂廢除體罰之後,很多老師似乎迷失了方向,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展現權威;身體的責罰被禁止了,然而,老師們似乎轉而運用更細緻的方式來懲處,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方法,反而嚴重影響學生的心理健康。

皮肉痛容易好,心靈傷不易治。我並非反對廢除體罰,這是正確的方向,孩童應對身體有自主權,但有些教師在這過渡其間,似乎還找不到新的立足點,在理想與現實兩端拔河。

一點觀察與個人生活體驗。附上這則「花蝴蝶」新聞連結。
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life/tvbs/20070830/index-2007083012263739134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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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.J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